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湖州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地名命名工作,经单位申报、市地名办审核,现将“海月花苑”地名命名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
从1月11日起至17日止,公示7天。在地名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湖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青铜路99号 电话:2560023、2655898
湖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审核地名 | 位置 | 命名理由及名称来历、含义 | 申报单位 |
海月花苑 | 吴兴区湖东分区HD-03-03-01A地块(东至圩田路,南至东柿路,西至大升路,北至苕溪东路) | 海月,取自“海上明月共潮生”,象征一种引领城市风尚的生活理念。海,是“百川东到海”,代表着项目的位居市心区位优势;月,是“月涌大江流”,象征着项目引领居住风尚的追求,旨在打造湖州的都市超配居住蓝本。 | 湖州赞成东部置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