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根据上级统一部署,1月18日上午,湖州市社会福利院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做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
市福利院党员干部穿戴统一的志愿者服装,在浙北超市碧浪湖店附近的主要道路口和人流密集处发放“双禁”宣传资料,党员干部们向路人介绍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路过的市民朋友文明过节,不燃放烟花爆竹,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相信有更多的市民了解到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用实际行动不购买、不燃放、不当雾霾的制造者,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