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州市专项资金检查整改部署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资金的监管,17日下午,县民政局社救科召开了新年第一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县民政局副局长于宏、社救科全体工作人员、各镇、街道民政办主任都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会议上,于宏副局长强调了此次专项资金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镇、街道务必将此事作为年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沈科长向大家传达了《members28365-365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和购买养老服务补贴两项重点工作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湖民〔2018〕4号)文件精神,要求大家重点关注救助对象的精准性和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对在册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支出型贫困家庭开展全面集中复核,切实解决发现的“政策保”、“维稳保”、“错保”问题,通过自查,及时纠正,妥善处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最后,与会人员一起学习了最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并对《办法》中有关的新条款进行了讨论
会议对近期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为更好地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