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bers28365-365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市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生产、社会福利彩票、最低生活保障、婚姻、收养、殡葬、勘界、移民、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等社会保障和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二)负责市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申报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优抚对象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军供管理和保障工作;承担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救灾减灾工作,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组织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负责接收社会捐赠;指导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组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
(七)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十一)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和收养登记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管理。
(十三)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十五)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扶持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